2018年社保领域严重失信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发表时间:2021-10-09 19:54 2018年社保领域严重失信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【卓全社保】 ![]() 一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**,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(以下简称经办机构)应将其列入社保“黑名单”: 1、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; 2、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、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; 3、非法获取、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**权益数据的; 4、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; 5、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,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; 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 二、被列入黑名单后会有什么后果? 经办机构在开具相关文书时,应告知失信主体被列入社保“黑名单”风险提示内容,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适用情形的失信主体列入社保“黑名单”,同时记录和生成以下信息: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、其他责任人姓名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列入事由、列入时间、整改要求、整改期限、经办机构名称、联系方式等。 人社部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,将社保“黑名单”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《备忘录》规定,在政府采购、交通出行、招投标、生产许可、资质审核、融资贷款、市场准入、税收优惠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。 因此用人单位要注意了: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能将面临惩处,*高5年内将在政府采购、交通出行、招投标、生产许可、资质审核、融资贷款、市场准入、税收优惠、评优评先等多个方面被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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